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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》知识问答㉖

    信息发布者:金色的星期三
    2019-09-15 20:44:49   转载


    问: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大会的定义和组成是什么?

    答: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应当设立由全体成员参加的成员大会。成员大会是联合社的权力机构,是决定联合社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,既区别于执行机构,不执行日常业务,也区别于监督机构和咨询机构。作为联合社必须设立的机构,成员大会由联合社全体成员共同组成,每个成员不论规模大小、出资额多少,都应当是成员大会的成员。

    问: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大会行使职权的方式和内容是什么?

    答:成员大会一般只负责就联合社经营活动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决议,集体行使所有者权利,以会议的形式行使权力,而不采取常设机构或日常办公的方式。联合社经营中的日常问题一般可由理事会决定。成员大会作为联合社的权力机构,其职权包括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,选举和罢免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理事长、理事和监事,决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经营方案及盈余分配,决定对外投资和担保方案等重大事项。

    问: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是否设立成员代表大会?是否设立理事会、监事会或者执行监事,如设立有何职权?

    答: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不设成员代表大会。联合社可以根据需要自主决定设立理事会、监事会或者执行监事。理事会是联合社日常经营的决策机构,受成员大会委任从事经营管理活动;监事会是受成员大会委任对理事会依法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的机构。联合社规模较小或者成员较少的,可以不设监事会,只设执行监事。

    问: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理事长、理事应如何选派?担任联合社监事、执行监事的人选应如何确定?

    答: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如果设立了理事会,理事长、理事应当由成员社选派的人员担任,其他人员不得担任,以保障成员社的利益。成员社可以根据需要选派本社的理事长担任联合社理事长、理事,也可以选派其他人员担任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》对于担任监事、执行监事的人员没有作统一规定,可由联合社自主决定。

    问: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大会以什么形式进行选举和表决? 

    答: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,实行一社一票。

    来源: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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